依據教育部「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4條規定,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碩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一、 國家考試及格,持有及格證書: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一等、二等、三等特種考試及格。
(二)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
二、技能檢定合格,持有證書及證明文件:
(一)取得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甲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三年以上。
(二)技能檢定職類以乙級為最高級別者,取得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五年以上。
業務承辦單位 / Associate Responsibilities : | 綜合業務組 / General Services Divisi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