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教育部「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2條規定,高級中等學校及進修學校肄業學生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不包括二年制學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一、僅未修習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因故休學、退學或重讀二年以上,持有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二、修滿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上學期,因故休學或退學一年以上,持有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三、修滿規定年限後,因故未能畢業,持有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業務承辦單位 / Associate Responsibilities : | 綜合業務組 / General Services Divisi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