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星推薦學生報考其他入學管道之限制有下列幾項:
一、高中對同一學生僅能擇一推薦「繁星推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等入學方式報名;凡重複推薦報名者,一經發現即取消其「繁星推薦」錄取資格。
二、繁星推薦錄取生不得報名當學年度「個人申請」及參加「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個人申請」第一階段篩選。
三、通過繁星推薦醫學系比序篩選之考生,得報名參加當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惟不得申請報名同一所大學之醫學系;繁星推薦醫學系錄取生若同時錄取個人申請任一校系者,不得參加當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統一分發。
四、繁星推薦分發錄取生即取得各該校系之入學資格,若欲放棄入學資格者,應於簡章規定期限內向錄取之大學聲明放棄,否則一律不得再登記參加當學年度之大學考試入學招生及四技二專各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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