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星推薦限高中全程均就讀國內同一學校並修滿高一、高二各學期之應屆畢業生,符合下列任一條件,且高一、高二「各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之平均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符合大學規定,得由其就讀高中推薦:
一、全程就讀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普通科之學生。
二、全程修習教育部核定辦理綜合高級中學學術學程課程之學生。
三、全程就讀公立或已立案之高級職業學校附設普通科之學生。
上述普通科之學生,不包含高中因其他特殊目的,並經各該教育主管機關核准附設或設立之雙語部學生、戲劇班學生。音樂班、美術班、舞蹈班等藝術才能班及體育班學生另依規定辦理。
所稱「各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之計算,應依據「高級中學學生成績考查辦法」規定辦理。但如有重修或補考之科目,應以原成績辦理;重讀之科目,應以再次選讀所得之成績辦理。
業務承辦單位 / Associate Responsibilities : | 綜合業務組 / General Services Divisi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