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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務組】大法官釋字第684號對教務之衝擊與因應/會議成果報告 
【課務組】大法官釋字第684號對教務之衝擊與因應/會議成果報告
100 年1 月17 日公佈司法院大法官第684 解釋文,針對「大學所為非屬退學或類此之處分,主張權利受侵害之學生得否提起行政爭訟」之爭點提出解釋。教育部為因應此解釋文對大專校院學生事務之影響,邀集部分學校主管及法律界學者專家共同研議,經討論後,決定由三大協進會分別就684 解釋文對大專校院之綜合校務(由國立大學校院協會負責)、教務事務(由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負責)及學務事務(由私立技專校院協進會負責)等事項之影響與因應作法,就學校裡可能會面臨的一些活動或者是一些申訴的情況,集思廣益。
附檔為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於100 年2 月23 日研討「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84 號解釋對大專院校教務相關事務之衝擊與因應」會議之成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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