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室借用單請於「教室講堂借用系統」完成申請後3個上班日內(扣除例假日)送至課務組,以辦理後續審核作業,逾期系統則取消其借用資料,以供其他人借用。
2.教室借用系統無法辦理當日教室借用(為免擔誤夜間及假日管理員之作業),敬請儘早完成教室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