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學則規定,學生每學期應修最高、最低學分數,
依各學系、學位學程課程規劃規定辦理。
學生未依規定學分數選修之處理原則亦依各學系、學位學程課程規劃之規定辦理,
並由各學系、學位學程處理超修或對選修學分數不足者輔導其加修課程。
(二)同學每學期應修最高、最低學分數可查詢各系所課規重要相關事項之規定,
如仍有不瞭解之處可逕向個人所屬系所行政人員詢問。
更新日期:106.06.26
業務承辦單位 / Associate Responsibilities : | 課務組 / Curriculum Divisi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