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目前協議互惠交換的國內大學有泛太平洋聯盟大學系統-宜蘭大學、佛光大學、慈 濟大學、國立台東大學及國立清華大學,各校同意每學期交換名額上限為5名。
※受理時程:每年3月中旬開放受理申請次學年度之國內交換學習;申請選讀期間分為上學期、下學期或整學年。
※申請交換應備妥以下文件:學生基本資料表、交換學習計畫(不限格式,以不超過3頁A4為原則)、歷年成績單(正本)、推薦信1封(無限定格式)、監護人同意書(研究生免附)、其他助審資料(無則免附)。
※經兩校核備同意之交換生,學士班生除繳交本校學費外,無需負擔交換校學費,但如申請該校住宿者,住宿費依該校收取標準;研究生除繳交本校學費外,則需另外負擔對方學校「學分費」(收費依他校標準)
※審查程序:本校系所初審→本校複審→申請交換學校系所審查→申請交換學校來文同意→函轉國內交換生赴該校交換修讀→返校後持交換學校成績單辦理成績抵免。
業務承辦單位 / Associate Responsibilities : | 註冊組 / Registry Division |